程珩很快和安逸和那边沟通好,代替他把秦笙送回家。

    整个过程中,秦笙一直安静地等在一边,似乎周围的一切都没办法引起她的注意。

    淅淅沥沥的雨声中,一幕幕从眼前闪过,枪声,尖叫声,爆炸声,人影跌落,鲜血瞬间浸透大地……

    秦笙打了个哆嗦,突然觉得有些冷。

    她缓慢地动了动僵硬的手指,又一抹锋芒从她袖口滑出。

    正要握上的时候,手指被人抓住了。

    程珩收起手机,定定地看了她几秒,脸上一点笑都没:“松手。”

    秦笙抿唇看了他一眼,手心慢吞吞地摊开,两指宽的刀片静静地躺在上面。

    这只手又细又白,指甲修剪的干净圆润。

    以前不止一个人夸过秦笙的手好看,说这是一双钢琴家的手。

    但现在,上面沾了猩红的血。

    有已经干涸的,也有还未干涸正在往下滴的。

    程珩垂眸,握着伞柄的右手不自觉地紧了紧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定定地落在那两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上,横穿手心,刀口很窄,但是很深,不知道伤了多久了,还是有血不断地从里面渗出来。

    程珩沉沉地看了那手一会儿,眸底光影明灭。

    平时程珩给人的感觉是温润的,清雅的,像是打磨的极其润泽的一块暖白玉,即使微扬的眼尾看上去有些疏冷,但他眼型实在太过好看,笑起来的时候仿若春水滟滟。

    但现在,那双眼睛是浓隽的黑,黑沉沉的,看不见半分光亮,那里面仿佛沉寂着什么,给人极大的压迫感。

    秦笙被他这么盯着,手指无意识地蜷了蜷。

    程珩回过了神,眼里的沉郁瞬间就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