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,在跟欧文的简单交谈后,我从监狱头溜达到了安迪那边。事实上我完全可以不过来,可我的腿就像脱离了我的掌控一样,自己朝着安迪·杜弗兰的方向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但我过去之后却不知道该说什么,事实如此,莱斯利警官并非什么伶牙俐齿的人,相比之下‘笨口拙舌’这样的形容词或许更适合他。我和狱警同事们相处的时候堪称八面玲珑,因为他们在我眼中并不重要,所以我可以冷静下来,仿佛站在内心深处神色沉静的一条条给自己的完美社交下指令。我不确定是否有人发觉了我本性中的冷淡,但工作上的关系就是如此:无需太过亲近,也不必闹得多僵,能给你带来利益的同事就是好同事,如果这个人的言辞举措不会令你觉得不适,那他就是举世难寻的瑰宝级同伴了。

    但在面对安迪的时候,我无法做到这一点。或者说一开始可以做到,可当他逐渐成为令我在意的人时,就做不到了。

    “他就是那个打残了博格斯·戴蒙德的人。”我解释说,虽然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解释,但还是如此开口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,”安迪点了下头,监狱白天不会点亮大灯,隔着铁栏杆又是背着光,我看不大清楚他脸上的神情,但能很轻易察觉出他的语气很平和,“你什么时候走?”

    “八月三十一日。”我回答。

    “那么我建议你在这段时间回到图书馆,如果你有这份空闲的话,”安迪说,“我这几天虽然很忙,但有一些实际的案例可以供你参考,那两本讲义你看完了吗?”

    我有些羞愧的低了低头,声音也低了下去,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剩的多的话可以带走一本,剩的少的话我再给你写一份。或者你可以买点高中试题带走,等到回来后申请考试。”

    我再次生出了一种正在被教授布置作业的感觉,并且有了笑的冲动,事实上我也确实笑了,我的头抵在冰冷坚固的铁灰色栏杆上,目光微垂着看向安迪的脚尖,一双又老又皱,皮革上都是薄灰和细碎的小褶的皮鞋穿在大银行家的脚上,略微有点刺眼。

    我想他应该穿上一双光亮的,没有半点脏污的全新鳄鱼皮皮鞋,鞋跟微硬,走在大理石路面上会产生清脆而不刺耳的哒哒声,我这么想着,于是也这么问了。

    “我要去中国,”我第一次主动跟人说出自己的目的地,“要给你带点什么回来吗?”

    安迪沉默了一下,可能是在思考中国有什么东西是他所感兴趣的,最后他试探性的说,“一些画或者……瓷器?”

    ……我感谢他没说香料或者梨[1]。

    “瓷器的话我会尽量的,至于其他东西……”我沉吟一下,略微俯下身,侧了侧脑袋和安迪对视,随着视线逐渐适应,我发现暗淡光线下的注视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模糊和遗憾。安迪·杜弗兰先生的眼瞳在光芒的照射下时而如天空,如纯净的海洋,像是蓝碧玺一样剔透而瑰丽,但当他背光时,我所能看到的却是深海一样的广邃和静谧,如同深藏不露的蓝宝石,只有一丝丝不小心泄露的钴蓝显露出他作为宝石的珍贵,或许这样的静谧和深渊似的广博更符合杜弗兰的本性。

    “由我来决定给你带回来什么怎么样,你可以猜测或者……期待。”

    我凝视着那片令我心驰神往的深海,轻声说。

    半个月后,我搭上一辆车漆斑驳,破破烂烂的哈德森super6一路行驶到了美国西海岸,搭上游轮。这趟旅程称不上愉快,全程我都在担心这辆近乎于古董的老车会不会散架成一堆废铁,公路宽阔,太阳粗浊的橙红色光芒流淌着铺满沥青路面,在树叶上沉甸甸的垂坠着几乎要滴下来。羊群,牛群和绿头鸭偶尔会出现在视野里,一开始我还会觉得新奇,时间久了则会百无聊赖的仰望在头顶盘旋的,看不清是什么品种的鹰,猜测它什么时候猛扑下来,从灌木丛中揪走一只野兔。

    我到海边的时候是早晨,搭载我的农场主本来就是要来西海岸做生意,因此收的费用不多,一路上也对我多番照顾。我在羊毛毯中被他叫醒,一睁眼睛就看到了真正的海岸线——灰蓝色的大海在远处被海雾模糊了与天空的边界线,那是比淡天蓝色更深一些的颜色,介乎于钢蓝和浅石板灰之间,散发着腥味的海风从车窗的缝隙吹进来,吹的人肌肤冰凉,嶙峋的礁石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牡蛎壳,藤壶和藻类,黑沉沉的像是一片刚从海里露出头的巨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