忆梦者文学>都市小说>重生一九四四 > 第284章:想时刻陪在她身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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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钟希望没听到那些新兵议论她的话,她此时满心满眼里想的都是郑曙光。

    那人也真是,临走时居然给了她一条金链子,金链子倒不是很粗,但链子上缀着一个有鸽子蛋大小的坠子,坠子外面也是纯金的,雕刻着镂空的玫瑰花纹,坠子打开,里头居然贴着他的照片。照片还是今年照全家福时照的,一张脸严肃冷淡,不过仔细看时,就会发现他的嘴角微微上扬着。

    那一刻,钟希望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,但心里却暖暖的,这是让她时时刻刻都想着他?还是他时时刻刻都想陪伴在她的身边?钟希望知道两者都有,但绝对是后者居多。

    钟希望开着车回家,象征性地收拾了些行李装进车内。刘金凤过来了,拎了个深蓝色包袱过来,里面是她给她爹娘小弟一家做的鞋子,大大小小足有十多双,另外还有两个信封,一封是刘大海给的,里头是钱和票,另一封则装着刘金凤自己这几年攒的钱。

    “希望,这里边的鞋,有两双是给俺大伯和俺大娘的,做得不好,凑合着穿吧!”

    “做得挺好,模样很俊,我都做不到这样细致!”钟希望却摸着鞋真心夸道。

    刘金凤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,那两双鞋她确实是用心去做的,做那两双鞋花的时间够做其它好几双了,不过,纵然这样,她也知道她的针线活儿是比不过钟希望的,钟希望夸她,是因为她心诚,别人对她一分好,她都记着。

    “还有这个,希望,攒了这么多年,我终于凑齐了你当初借我的钱,你一定要收下!”刘金凤又从裤兜里摸出一个手帕卷,一层层解开,露出里头一卷钱来,一块两块五块十块的都有。

    钟希望看着那卷钱,又抬眼看向刘金凤,眼前的女人比她大两岁,四十五了,这些年过得还行,脸上的笑容很舒展,但已经有很深的鱼尾纹和法令纹,齐脖的短发用廉价的黑色塑料发箍箍着,两鬓已经有了灰白之色夹杂其中。

    “好,那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!”钟希望笑着说道,随即又扫了一眼院子,菜地里的蔬菜长势很好,南墙角的鸡圈里,十来只鸡正在里头叽叽咕咕地来回走着找食吃,“我走后,这里就拜托你多照顾了!”

    “哎,你放心吧,我会多看着点儿的!”刘金凤很高兴能替钟希望多做点事情。

    钟希望开着车离开军属大院,车后带起一路烟尘滚滚,由浓渐淡,最后完全消散于无形。

    十月初,钟刘村,钟宝福家。

    钟娘和二奶奶正坐在院子里的太阳底下一边剥玉米,一边聊天。

    “……希罕这一走,真怪冷清的,唉,咱们都老喽!”二奶奶拿着一个玉米瓤子搓另一棒玉米,苍老干枯的手上已经满布了老年斑和凸起的青筋。

    钟希罕在去年国家刚恢复高考时就去参加了,结果很喜人,他也成功考上了他二哥和三姐曾经就读的平京a大。当时全镇有三十多个人去参加高考,其中就包括下乡插队过来的二十多个知青,结果考上的有十人,三个镇上的,七个知青,钟希罕考得分数最高。

    “是啊,都老喽!对了,二大娘,听说秀家的小闺女又快生了?”钟娘笑着问。

    “可不是嘛,她头个生的是个小子,这胎想要个丫头,不过俺前些天见到她,看她那个肚子尖尖的,应该还是个小子!”二奶奶也笑着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