忆梦者文学>穿越小说>既然人生可抉择 > 第四十二章 风俗和律法的冲撞
    第一次野外过夜,没有娱乐项目,没有高速网络,有的只有那满天星辰。在随意吃了些携带的牛肉干和饼干之后,大家都回到了帐篷里。

    陆云凡独自坐在湖边,想着不久前发生的一切,虽然已经想好了对策,但是他始终觉得这解决方案并不完美,而且还有很多可能出现的意外发生,明天能不能继续踏上征程都还是个未知数。

    转头看向那几个帐篷,已经都熄了灯,想必大家都已经睡了,今天消耗的体力本就十分巨大,加上傍晚的一通折腾,大家都已经筋疲力尽了,为了更好的迎接明天,好好的休息确实是最明智的决定了。

    “要是城市也有这样的星空那该多好!”清澈的黑夜,就像没有任何杂质,星星的点点光芒是那么的闪耀,陆云凡干脆躺了下来,望着夜空胡思乱想。

    预计三十六天的行程,如今刚刚过去了三天而已,他竟然有些后悔了,虽然前方还有很多期待的惊喜,可是想到今天的事情,他竟然觉的还是温榆河畔的那条小红路更舒心,可以轻轻松松的带着一瓶水就出发,还可以在骑行结束后来一些路边的农夫烤鸡,或是在路过某个村落的时候买几个热乎乎的肉饼。

    虽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美食,但是那喷香的味道还是让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,然而如今这些诱惑他的美食却要告一段落,下一次品尝或许要在很久之后了。

    野餐也告吹了,还惹了个烦,陆云凡无奈的苦笑,无力感总是让人很烦躁,甚至连冷静下来思考都是那么困难。

    星星眨呀眨的,他闭上眼睛,想到父母,想到铁汉,想到自己刚刚接手的自行车行,这短短的几个月竟然如同梦境一般,虽然那么的不真实,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,他已经是一个很多人都在羡慕的千万富翁。

    “也不知道该不该买个房子。”购置房产是一笔很大的支出,在这件事上陆云凡一直是很谨慎的,尤其现在的房价就像是被火箭送入了太空一样,虽然高高在上,却总让人很没有安全感。

    “还是算了,如果要买,还是找个自己喜欢的城市,至少没有遮天蔽日的雾霾。哼哼,要是苗苗肯嫁给我就好了,到时候我们可以计划很多的中长途骑行,骑着单车去看高山,看草原,看沙漠,看江河大海……”

    陆云凡做着他的春秋大梦,竟然嘿嘿笑出了声,丝毫没有注意到越走越近的脚步声。

    “到时候还可以带着猛子,这个家伙也真是的,竟然还不找个女朋友,大大的灯泡跟着后面,真是够亮,不然就拜托苗苗把小七介绍给他好了,嘿嘿,看看着两个家伙到底是谁能降得住谁?”

    或许是他有些得意忘形,竟然发出了声音。林苗呵呵笑着踢了他一脚问道“你要让我把小七介绍给谁啊?”

    陆云凡被她吓了一跳,不过听到声音是林苗的时候,心中微微一喜“随口说着玩的,不过我觉的猛子和小七或许真的可以。”天黑看不到彼此脸上的表情,陆云凡只好再次把目光望向那漫天的繁星。

    林苗轻叹一声说道“算你有心了,不过小七早已经有意中人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?是谁?我认识吗?”

    “你就不用套我的话了,到了能让你知道的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。”林苗微微一笑,转而问道“傍晚的事情,你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想法?”

    “哈哈,我能有什么想法,你还真看的起我,不是都已经商量好对策了嘛,我也觉的警方介入是最安全最保险的。我只是有一点担心,万一这些村民不同意警察的调解,警察该怎么处理,毕竟这里是大山深处。”

    陆云凡很想看看林苗的脸,但是他却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,若不是那淡淡的体香萦绕,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是身在梦境中了,他伸出手在林苗的身后,只消轻轻搭在她的纤腰上,林苗就可以倒在他的怀里,温香软玉,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。